许多耒阳人正在上这些传销的当 受传销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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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传销,人们无不气愤填膺,人人喊打。想当年多少人被传销害的血本无归,家财破败。传销实质上就是一个洗脑成功的大骗术。通过发展人员入会等形式购买产品积分等等段,然后许诺给以优厚回报提成等方式均属于传销,有人改头换名成直销名义,不管它们怎么叫,其实都是一个样,即要通过发展下线购买商品才成为会员的方式。耒阳人接触传销时间比较早,从上世纪90年代传销即传入耒阳,你时候的摇摆机,安利公司,完美公司等等大批传销公司进入耒阳市场,一时间许多耒阳人丢下手头工作,纷纷涌进会堂听那些经过培训的讲师成功洗脑,然后振臂一呼高喊口号我要加入传销致富,结果富没有致富,反而致穷不少人,有传销经历的现在回想起来无不心有余悸。
后来,国家意识到传销的危害,各部门联合起来狠狠打击了一番传销,令不少执迷不悟者最后清醒头脑,挽救许多家庭回头是岸。

可惜传销在前些年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后,近年来又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并且换了许多花样来哄骗诱导善良的人们陷入传销的魔掌。即新型传销。有的以网络微商的名义,有的以电子商城的名义,有的以虚拟货币的名义,有的以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为名义的新型网络传销;还有以“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名目繁多,但核心只有一个,即是需要你掏钱购买商品入会,然后你再以相同方式发展他人加入。

     2009年,一种全新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诞生。随后,百川币、BM币、维卡币、摩根币、贝塔币等随之而生,国内的虚拟货币已多如牛毛。

  这些打着创新名义的“虚拟货币”,一诞生就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着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越来越多的所谓“虚拟货币”,已经成为洗劫用户钱包的“挖矿机”。国内各类“虚拟货币”上百种,包括百川币、摩根币、贝塔币、马克币、暗黑币、克拉币、华强币等不一而足。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就是传销骗局。许多群众不明就里,认为只要是“虚拟货币”就是创新,就能产生增值,这是认知误区。

      
       还有从食品、化妆品,到保健品、药品,从国际品牌到自主品牌,由于微商在朋友圈不断刷屏,不少网友不堪其扰。但微商晒朋友圈不单单是卖产品,其中,也有人利用微商在朋友圈炫富,吸引下线加入,再由下线发展下线,从而坐收渔翁之利。这就是微传销。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一下几种形式:

      “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据统计,目前涉嫌新型网络传销的名单有,麦点商城、为尔商城、百航商城、通和商城、
云在指尖、每每商城……

       cctv智慧中国栏目组广州讯,采编张录早)从2013年的“万家购物”到现在的通和商城,云梦生活馆,心未来等一大批涉嫌非法传销的商城遭曝光打击,其传销传销方式越来越隐蔽,传销手法演化,奖金制度也不断变化。最近广州壹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称:为尔商城)打着“边购物边赚钱”的口号在全国各地大肆进行招商加盟

     
        国家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明文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大家一定要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识别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还是那句话:高收益常常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往往蕴藏着巨大的隐患和陷阱。

   提起传销,人们无不气愤填膺,人人喊打。想当年多少人被传销害的血本无归,家财破败。传销实质上就是一个洗脑成功的大骗术。通过发展人员入会等形式购买产品积分等等段,然后许诺给以优厚回报提成等方式均属于传销,有人改头换名成直销名义,不管它们怎么叫,其实都是一个样,即要通过发展下线购买商品才成为会员的方式。

耒阳人接触传销时间比较早,从上世纪90年代传销就传入耒阳,那时候的摇摆机,安利公司,完美公司等等大批传销公司进入耒阳市场,一时间许多耒阳人丢下手头工作,纷纷涌进会堂听那些经过培训的讲师讲课成功洗脑,然后大家振臂一呼高喊口号我要加入传销致富,如癫如狂。结果富没有致富,反而致穷不少人,有传销经历的现在回想起来无不心有余悸。

        后来,国家意识到传销的危害,各部门联合起来狠狠打击了一番传销,令不少执迷不悟者最后清醒头脑,挽救许多家庭回头是岸。

       可惜传销在前些年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后,近年来又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并且换了许多新花样新形式来哄骗诱导善良的人们陷入传销的魔掌。有的以网络微商的名义,有的以电子商城的名义,有的以虚拟货币的名义,以及以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为名义的新型网络传销;还有以“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名目繁多,但核心只有一个,即是需要你掏钱购买商品入会,然后你再以相同方式发展他人加盟。

     例如2009年,一种全新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诞生。随后,百川币、BM币、维卡币、摩根币、贝塔币等随之而生,国内的虚拟货币已多如牛毛。

  这些打着创新名义的“虚拟货币”,一诞生就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着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越来越多的所谓“虚拟货币”,已经成为洗劫用户钱包的“挖矿机”。国内各类“虚拟货币”上百种,包括百川币、摩根币、贝塔币、马克币、暗黑币、克拉币、华强币等不一而足。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就是传销骗局。许多群众不明就里,认为只要是“虚拟货币”就是创新,就能产生增值,这是认知误区。

      
       还有从食品、化妆品,到保健品、药品,从国际品牌到自主品牌,由于微商在朋友圈不断刷屏,不少网友不堪其扰。但微商晒朋友圈不单单是卖产品,其中,也有人利用微商在朋友圈炫富,吸引下线加入,再由下线发展下线,从而坐收渔翁之利。这就是微传销。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一下几种形式:

      “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据统计,目前进入耒阳地区的涉嫌新型网络传销的名单有,麦点商城、为尔商城、百航商城、通和商城、云在指尖、每每商城……

       cctv智慧中国栏目组报道,从2013年的“万家购物”到现在的通和商城,云梦生活馆,心未来等一大批涉嫌非法传销的商城遭曝光打击,其传销传销方式越来越隐蔽,传销手法演化,奖金制度也不断变化。最近广州壹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称:为尔商城)打着“边购物边赚钱”的口号在全国各地大肆进行招商加盟

         我们国家国家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明文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大家一定要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识别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还是那句话:高收益常常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往往蕴藏着巨大的隐患和陷阱。

 

 对于打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 “新型电子商务”等名义,要求缴纳费用发展人员的盈利性活动,要特别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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