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银发(2013)289号《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比特币的界定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所谓BITCOIN”,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该通知也明确禁止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要求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该通知也要求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2014年1月14日《淘宝新增比特币等禁售规则》生效,2014年1月15日国新办举行2013年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强调了比特币不具备货币性质。
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疑问,什么是货币,其实百度一下就知道了,我就不在此多啰嗦了。但是货币的发行量和一个政权的金库是成一定比例的,货币的推行有一定的强制性,比如在中国人民币是官方货币,其他纸币不可以在国内使用。目前很多人到境外旅行,也会发现在当地人民币不能使用。这都是因为货币的强制使用和推行有关,货币也和一个国家的经济贸易有关。
19世纪末,资本主义经济出现了速度空前的膨胀与发展,于是纸币逐渐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但是它们仍然有黄金作为发行的保障,这种货币制度称为“金本位”。也就是纸币的发行是与一个国家黄金的储备量有关,所以现在很多中国大妈全世界的购买黄金,成为一道瞩目的风景。
但是黄金的交易和流通就受到地域的限制,因为携带大量的黄金,重量太大,远途不方便。纸币的携带,出中国国境不得超出人民币2万元。
比特币是直接跨越了国境的限制,可以在网上异国自由买卖,明显是违反了国家的外汇政策。
各国政权发行的纸币有政府信誉支撑,比如中国的人民币从建国之初到现在已经60多年了,主要是国家政权的稳定。而比特币主要是靠买卖炒作,没有任何对价支撑,也没有任何稳定的背景,只是一群人在集中竞价,如果到一定高度,比特币没有人接盘,那么它就不再有流通可能。到那时,比特币就真的成了虚拟财产,看上去有很多价值,但实际上没有交易,有行无市。
2018年1月份,韩国也相继出台了严厉限制比特币交易的政策,避免洗钱。
所以比特币的炒作和持有需要仔细研究,不能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