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请求:
1.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控告人易安交易所余全茂,浙江篮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张智陪等人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2.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冻结被控告人及相关涉案单位的资产,追缴其犯罪所得。
3.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维护报案人的合法权益,挽回我们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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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我们报案人因轻信老乡程龙推荐找易安交易所余全茂等人的虚假宣传和承诺,被诱骗参与“泡泡星链”、“易安交易所”等项目,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具体经过如下:
一、 初期接触与“老乡”信任的建立([具体年份]年[月份]左右)
报案人通过亲戚王曦在上海结识了同乡程龙。程龙以其“家乡著名企业家、亿万身家”的身份获取了我们的信任,并邀请我们加入其公司,运营“友缘千里婚恋平台”。该平台后因经营不善未能成功。
二、 精心设计的考察与层层诱导([具体年份]年[月份] – [月份])
在婚恋平台失败后,程龙开始引导我们转向“易安交易所”的项目。
1. 第一次考察([具体日期]左右):程龙让我们前往杭州易安交易所,余总亲自讲解其模式制度。我们初次感觉项目不靠谱,未同意加入。
2. 第二次诱导([具体日期]左右):程龙与余总再次催促我们考察,并谎称“易安交易所有股份,篮桃文化是上市公司,会为项目托底,双方都有股份”。我们仍未完全相信。
3. 第三次承诺与入局([具体日期]左右):程龙第三次说服我们,声称该项目有“商城落地”,是做实事的,易安交易所余全茂并承诺给予我们上海工作室市场扶持。鉴于其多次承诺以及“国家交易所”、“上市公司”等光环,我们相信了这是一个真实、可靠的项目,于是投入资金开始运营。
三、 项目崩盘与骗局真相暴露([具体年份]年5月左右)
我们于[具体开始月份]正式启动市场推广,但项目运行不到三个月,即在5月份左右彻底崩盘。经我们事后了解,真相令人震惊:
1. 彻头彻尾的骗局:“泡泡星链”项目本身就是被控告人设好的局,目的就是吸引我们这样的市场团队进入,用我们的投资来维持运营。
2. 虚假的股东与托底:被控告人余全茂、篮桃文化声称的股份和上市公司托底纯属子虚乌有,他们并未投入一分钱,全部运营资金均来自我们市场人员的投资款。
3. 非法操作与资金侵占:
· 余总及其团队在我们进场前就已经布局,待我们投入后,他们的几百人团队便获利出局,我们将此行为认定为“拉人头”式的诈骗。
· 余总擅自提高交易费,扣留上票费,并挪用会员的资金炒作二级市场数字资产,导致巨额亏损,这是赤裸裸的侵占和诈骗行为。
4. 共同设局:我们认为,易安交易所余全茂、张智沛,篮桃文化三方是合谋设局,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我们的财产。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余总,张智沛,篮桃文化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国家交易所背景”、“上市公司托底”、“商城落地”等事实,隐瞒“无实际投资”、“团队提前出局”、“挪用资金炒币”等真相,诱骗我们投入巨额资金,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我们恳请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彻查此案,追赃挽损,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