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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心化导致责任真空:无明确运营主体的协议(如 Uniswap)让监管 “找不到问责对象”,犯罪行为发生后难以追责; -
匿名性强化隐蔽性:数字地址替代真实身份,配合混币器、隐私钱包等工具,可切断资金流向追溯,使传统风控模型失效; -
跨境性突破监管边界:交易不受地域限制,而各国监管标准不一(如欧盟 MiCA 法案 vs 部分国家监管真空),形成 “监管套利” 空间; -
技术门槛制造信息差:智能合约、RWA 代币化等复杂概念被用于包装犯罪,普通投资者难以辨别真伪; -
不可逆交易放大损失:“交易即结算” 特性使诈骗、盗窃资金难以追回,犯罪成功率大幅提升。
(一)洗钱罪:技术化升级的“资金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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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模式 |
技术支撑 |
典型案例 |
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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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币器匿名洗钱 |
Tornado Cash 等工具混合非法资金与合法交易,切断链上追踪 |
2024 年某黑客组织通过混币器洗白 1.2 亿美元被盗加密货币 |
触犯《刑法》第 191 条,全球追赃挽损率不足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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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 协议跨境洗钱 |
跨链桥转换 + DEX 资产置换 + 质押借贷的组合操作,复杂化资金路径 |
东南亚诈骗集团利用 Aave 协议将 2.3 亿美元赃款跨链转移 |
涉及多国管辖,司法协作周期超 18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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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 高价自买自卖 |
利用 NFT 无标准定价特性,虚构交易洗白资金 |
某犯罪团伙通过自导自演“天价 NFT 交易” 洗白 4500 万美元 |
涉嫌洗钱罪与诈骗罪竞合,交易记录虽公开但身份无法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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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贸易掩盖洗钱 |
控制跨境电商平台,用加密货币结算虚假交易 |
欧洲某团伙通过虚假奢侈品交易洗白 1.7 亿欧元黑钱 |
融合传统贸易欺诈与 WEB3 洗钱,侦查难度倍增 |
(二)非法集资类犯罪:概念包装下的“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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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投资陷阱:以“稳定币挖矿”“算法稳定币保本” 为噱头,承诺月化 13%-15% 高收益,实质是资金池运作(如某平台 “USDT 理财计划” 吸存 5 亿元后跑路); -
DeFi 理财骗局:伪造去中心化合约,宣称“智能合约自动生息”,实则运营方可单方面控制资金,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四性” 特征(未经许可、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资); -
RWA 代币化非法集资:假借“现实世界资产通证化” 名义,发行无真实资产支撑的 RWA 代币,以 “房地产 / 艺术品拆分投资” 为诱饵吸资,未取得任何金融牌照; -
交易跟单传销:通过“拉新返利” 发展下线,要求投资者在自建平台跟单交易,承诺 52%-58% 合约收益率,本质是传销式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