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下数据交易所的定位

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数字化转型,而当前很火的数据流通交易其实也不完全是一个新鲜产物,只是原来的数据流通交易是各相关企事业组织机构结合自身的要求自行发起组织建立,本质上是组织内部的业务管理驱动,相应的规范性标准性也仅停留在部分组织或行业层面,且很大程度上有一定的自主性。而在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和规范的领域,数据流通的规范标准也相对比较早起步,比如金融行业。而数据流通交易定价很大程度上原先基本是采用市场供需关系的自主定价模式完成交易,规范性可能差点,但可以理解为纯粹的市场定价机制,也许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欠缺考虑相对公益性的考虑。在这个阶段,市场驱动为主,也缺少整个国家层面严格规范的监管机制,一定程度上催生出了很多非法不合规的交易,包括黑产的非法交易使用。在交易规模有限的前提下也许尚能可控,但这些问题在当前国家全方位推动整个数据要素生态流通的大背景下,从国家层面建立更有利于规范流通的管理组织体系,在笔者眼里认为确实是有必要而且是必须的:这犹如土地、资本、劳动、技术在规模交易的背景下都需要相应的专业交易场所和交易标准一样,是防患未然的必要手段。所以,数据交易运营规范层面建立相应的注册、评估、交易和监管机制,以确保相对公平和合法合规性是完全有必要的。
最近一次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是在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中也进一步指出: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促进数据流通交易的重要力量。而在笔者眼中: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实际上在现实中存在已久,对应的就是各类大大小小的基础通信网络运营商、数据中心+云平台的运营者、各类网络与数据处理技术的技术平台提供者以及各行各业各大大小小的数据应用技术开发服务者组成。前者相对侧重技术,但技术的更新迭代也很快,相应各个层次的技术升级也是层出不穷,技术更新的壁垒会要求高一点;而后者特别是偏数据应用方向的则具有相当的行业经验能力特征,业务壁垒相对更高。而在这三类流通服务机构中,后两者没有数据交易所的存在也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只是交易过程的规范性和可交易的监管就需要各自按需自行完成并接受相应行业监管要求完善,看上去数据交易所确实可以可有可无。但从国家监管并推行数据交易所的存在,理论上还是要发挥数据交易所的作用。所以,在笔者眼里数据交易所的确实需要加强的自身的能力,对标其他各类交易所的定位和价值,需要改善的地方有很多
当前各地的数据交易所层面,在笔者眼里,可能较多部分还仅停留在常规的登记合规审查和交易披露层面,但审查过程还是以文档审核为主,交易披露可能也是以线下收集统计为主,缺少与市场实际交易情况的实时联动。以笔者的曾今接触的视角看:合规审查过程中目前对于数据产品的数据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规范性、定价合理性、流通的价值效益评估开展实地调研的并不多,或者流于纸面形式较多,可能很少去真正参与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校验。有些地方的数据交易所会要求所登记数据产品所属系统的安全等保证明,但可能和行业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直接对接的不多,或者去实地审核评估数据流通企业的数据处理过程的合规安全校验,我想这可能确实是当前各地数据交易所需要重点加强的地方。未来的数据流通过程,笔者理解的数据交易所将会如其他类型的交易所那样:
(1)参与市场上所有交易的数据流通产品上市监管审核动作:即不管是细到每一条数据颗粒度层面(类似于每个单元主体的征信),还是基于数据应用级层面(比如智库研究/分析报告等),首先管控的是数据交易产品能在市场上可售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得有数据交易所登记注册认证通过后的产品版权注册登记号,而登记的全国/省/市级别决定了流通的范围,而跨省或地区之间也应建立互认和同步机制,确保跨区域的点对点连通性减少重复认证的投入成本(这个层面可能需要相应的政策配套制定)而登记注册认证过程对于数商的数据合法性、合规性管理审核,可以联合行业的数据安全管控部门与数据服务提供的流通服务平台联合进行审核确认,日常年度审核审计也可以一样;我想如果参与数据交易的产品如果能在源头真正做好数据合规的审核登记制度,那黑灰产的数据交易可能可以真正从源头消失;虽然这样的审核登记存在一定的管控成本,但在数据要素越来越规范运营的前提下还是有必要的。数据产品上市登记的合规交易监测审核做到实处,可能是各级数据交易所除了承担公共数据对外交易运营的主体之外,也是当前阶段重点聚焦发力的方向之一。
(2)定价层面也可以由数据交易所基于市场价值评估和实际成本造价预估,预估上市价初值或区间值,用于指导定价;而预估上市的定价层面也可与市场监管和税收部门联合,对于上市的数据产品定价和税收进行关联校验,这样也许出具的定价标准也更有市场依据?
(3)数据交易所在做好前面2个层面基础管控和运营指导外,也可再进一步提供跨行业的数据交易流通的场景策划设计,我想这是数据交易所价值提升的进阶层面,也是数据交易所把当前的场外交易逐步引流至场内交易的过程,这一步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数据交易所联合的合作伙伴有强大的技术和业务创新能力,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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