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被认定无效

来源 | 人民法院报

12月15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一起因比特币“挖矿”收益纠纷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驳回原告丰复久信公司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这是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的案件。案件宣判后,法院向四川省发改委发送司法建议,要求排查并清理涉案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案件回溯:千万元“挖矿”投资打水漂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委托后者采购“矿机”并提供比特币“挖矿”数据增值服务,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000万元管理费用及增值收益。合同签订后,中研智创公司购入“矿机”并在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沙湾乡的“矿场”运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仅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收益,此后再无后续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交付278.1655个比特币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挖矿”合同因违法性无效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实质为通过“矿机”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活动能源消耗与碳排放规模巨大,既违背产业结构优化与节能减排政策,更阻碍“双碳”目标实现。同时,虚拟货币交易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炒作等多重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双方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违法仍签订协议,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相关财产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全部诉求。

司法延伸:向四川发“挖矿”整治建议
庭审后,朝阳区法院向四川省发改委发送司法建议,要求排查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运营,全面清理违规“挖矿”活动。

■法官警示:虚拟货币“挖矿”风险重重
本案主审法官李增辉指出,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明确《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强调此类活动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节能减排的阻碍作用。他特别提醒:
– 生产经营需严守法律与政策底线,切勿触碰“挖矿”等灰色地带;
–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易被操控,投资炒作风险极高,消费者应自觉远离;
– 相关部门多次警示,虚拟货币交易损失需自行承担,公众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END-

责任编辑 | 李妍靓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本文声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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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

12月15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一起因比特币“挖矿”收益纠纷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并驳回原告诉求。这是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的案件。案件宣判后,法院向四川省发改委发送司法建议,要求排查并清理涉案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案件核心:千万元“挖矿”投资陷入僵局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委托后者采购“矿机”并提供比特币“挖矿”数据增值服务,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000万元管理费用及收益分成。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购入“矿机”并在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沙湾乡的“矿场”运行。期间,仅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收益,后续再无回报。丰复久信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交付278.1655个比特币并赔偿损失。

法院裁决:“挖矿”合同因违法性无效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实质为通过“矿机”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活动能源消耗与碳排放规模巨大,既违背产业结构优化与节能减排政策,更阻碍“双碳”目标实现。同时,虚拟货币交易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炒作等多重风险,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双方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违法仍签订协议,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相关财产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全部诉求。

司法延伸:向四川发“挖矿”整治建议
庭审后,朝阳区法院向四川省发改委发送司法建议,要求排查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运营,全面清理违规“挖矿”活动。

■法官警示:虚拟货币“挖矿”风险重重
本案主审法官李增辉指出,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明确《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强调此类活动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节能减排的阻碍作用。他特别提醒:
– 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易被操控,投资炒作风险极高,消费者应自觉远离;
– 相关部门多次警示,虚拟货币交易损失需自行承担,公众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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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妍靓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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