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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业务配套规则,旨在深化市场改革。
三大类别规则,助力市场高效运作
这些规则分为三类:一是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包括审核规则、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管理办法等;二是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三是持续监管类规则,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精准定位,优化审核标准
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关键指标。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则明确了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优化企业成长性量化指标。
规范分红,强化责任
新规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
强化监管,保障投资者权益
新规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明确交易所可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方式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现场督导。同时,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增加规定中介机构组织、指使、配合财务造假等恶劣违规情形的处分依据。
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ST措施
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
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
沪深交易所表示,当前各方面在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上已经形成共识,具体到退市指标设计上则有不同的考量。
新规实施,优化市场环境
为确保新制定修订规则平稳实施,沪深交易所明确相关规则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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