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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市场变革即将开启!
三大类规则,重塑审核与监管格局
这9项配套业务规则具体分为三大类: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发行承销类规则和持续监管类规则,涵盖了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科创板/创业板企业上市申报等多个方面,旨在加强自律监管,提升市场质量。
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再升级
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了对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考量。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则明确了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优化了企业成长性的量化指标。
“突击分红”纳入负面清单,强化投资者回报
新规明确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强化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监管。
中介机构责任加大,违规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新规拓宽了现场督导覆盖面,明确交易所可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方式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现场督导。同时,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
现金分红不达标将实施ST措施,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
新规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
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沪深交易所表示,本次退市规则修订整体靶向精准,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体现“应退尽退”,突出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价值。
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削减“壳”资源价值
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沪深交易所将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精细化监管,严防违规“保壳”“炒壳”。
过渡期安排明确,确保新规平稳实施
沪深交易所明确相关规则过渡期安排,确保新制定修订规则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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