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沪深交易所发布9项新规,深度影响股市生态****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为股市生态带来深刻变革。
三大类别规则,全面升级股市监管
新规包括三大类别: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发行承销类规则和持续监管类规则。具体包括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科创板/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旨在加强发行上市审核自律监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置分红指标。
科创板、创业板定位更加明确
新规中,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对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作出完善,更加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优化企业成长性的量化指标。
“突击分红”纳入负面清单,强化监管
新规明确指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
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ST措施
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与“退市风险警示”(*ST)不同,上市公司不会仅因为分红不达标而被退市。
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
沪深交易所表示,当前各方面在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上已经形成共识,具体到退市指标设计上则有不同的考量。结合市场反馈意见,沪深交易所对规则制定和后续执行作进一步说明。
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削减“壳”资源价值
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精细化监管,严防违规“保壳”“炒壳”。
明确过渡期安排,确保新规平稳实施
为了确保新制定修订规则平稳实施,沪深交易所明确相关规则过渡期安排,包括审核类规则、承销类规则和持续监管类规则的具体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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