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法院驳回巨额收益诉讼
1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收益引发的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此案成为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的案例。
案情回顾:百万投资未果,比特币收益成泡影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合同,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并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000万元作为投资,但中研智创公司仅支付了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收益,此后再无支付。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中研智创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比特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大,不利于我国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且存在多重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该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司法建议:清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案件宣判后,朝阳区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建议排查涉案比特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并清理整治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法官提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本案主审法官李增辉提示,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应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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