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暴跌必须明白:我们要链,不要币!

安静了几个月之后,比特币这两天又开始不安宁了。11月14日,比特币的价格还徘徊在6400美元左右的水平;但截至北京时间11月22日凌晨,比特币报价跌破4500美元,一个星期内,比特币暴跌近30%。伙伴们这几天应该都有看到,以前天价矿机,现在居然按斤甩卖了。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曾经辉煌一时的矿工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

我们首先回顾一下历史上央行关于数字加密货币两大联合公告:

一、2013年12月3日,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银发〔2013〕第289号文,《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文件明确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二、2017年9月4日,中国央行、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数字加密货币的态度的是明确的,一贯的:比特币等是虚拟商品,不是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不能流通。公开募集“虚拟货币”,是非法融资等违法行为。

那么,我们在新闻报道中,也常常见到有一些国内著名的大公司,都在急急研究区块链。特别是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SIPO)披露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阿里巴巴,以54项专利登顶国内区块链企业专利申请排行榜(2018年2月),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在这里,我们有一个概念,必须要分清楚。区块链≠加密货币

按照百度百科: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简单来说,区块链是一个应用体系,它包括各类创新技术和创新概念,比如记账技术,加密技术,投票共识技术和可信合约技术等。区块链初始概念设计是去中心化的,没有中心管理机构。所以在区块链体系中,一个核心技术就是加密令牌(Token)。因为这个加密令牌具有就稀有性、不可篡改性,它也是区块链记账、形成共识和可信合约的关键证明,这些属性也就让token演化出来成了之后的加密货币。

因为很多区块链研究是开源项目是开源的。在后来比特币火了之后,很多人就把这个开源项目拿来改改,就形成了各种其它山寨币,并拿来在市场推广,收割了很多韭菜。

其实,如果把token这个非法的货币属性去除,让其回归在区块链体系的令牌属性,那么区块链技术其实是一门应用前景非常广泛的技术,比如智能合约,电子商务,金融交易,身份证明,社交通讯等等,都有天然的优势。所以,如我们看到,这些世界性的有前瞻远见地大型科技公司,都在不遗余力地进行区块链技术地重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