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证过的最戏剧性的项目,收入确认问题竟然引发了交易所的五轮连环追问。
第一轮,政策追问:”请阐述您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第二轮,细节追问:”请详细说明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间点?”
第三轮,对比追问:”请比较说明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存在差异?”
第四轮,核查追问:”请保荐机构详细说明对收入确认的核查程序?”
第五轮,实质追问:”请结合具体合同条款,阐述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五轮追问下来,项目组几乎崩溃。不是因为问题难度大,而是每一轮都在同一个问题上辗转反复,越挖越深,越问越细。
后来,我进行了一项统计:交易所追问三次以上的问题,90%集中在三个领域——收入确认、关联交易、核心技术来源。
这不是偶然,而是监管底层逻辑的必然结果。
2025年的监管新常态
在具体案例之前,先简要介绍一下2025年的监管环境。
2025年,A股IPO终止企业共计105家,其中76家在受理后撤回申请,24家在过会后终止,5家在提交注册后终止。从拟上板块来看,沪主板终止19家,科创板终止6家,深主板终止12家,创业板终止25家,北交所终止43家。审核重点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募资额度与募投项目”转向“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公允性、研发体系真实性”。
2025年真实案例:沁恒微,毛利率下滑与产品降价
2025年6月,沁恒微科创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但仅仅半年后,2026年1月,公司主动撤回了申请材料。
监管在审核中关注的问题:
- 毛利率持续下滑:从63.32%降至57.51%
- 核心产品单价大幅下降:降幅达27%-47%
- 研发费用率降至15.46%,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 税收优惠占利润比例超过20%
上市委的审核意见虽然没有公开,但从问询方向可以看出:监管在质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当核心产品大幅降价、毛利率持续下滑、研发投入低于同行时,以前确认的收入是否可持续?未来的盈利能力是否有保障?
另一个2025年案例:亚电科技,单一客户依赖
2025年6月,亚电科技科创板IPO获受理,同样于2026年1月终止。公司的问题是:单一客户(隆基绿能)收入占比高达51.91%,而光伏行业在2025年竞争加剧,隆基绿能自身也面临业绩压力。
监管的逻辑很简单:如果隆基绿能削减订单,你的收入从哪里来?这种单一客户依赖模式,是否符合科创板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2025年的变化:终止多于被否,审核更前置
注意,这里说的是“终止”,不是“被否”。2025年A股IPO首发项目审核116次,通过111家,未通过0家,暂缓审议5家。被否的案例几乎没有,但终止的案例依然不少(105家)。
为什么?因为监管把门槛提前了——有问题就别上会,先撤回去整改。审核穿透至“研发体系真实性、关联交易公允性、行业定位准确性”等深层细节。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以前那种“先报上去再说,有问题再解释”的策略行不通了。现在的问题是:你在申报前就要把收入确认、关联交易、核心技术来源这三个地方搞清楚,否则连上会的机会都没有。
收入确认:监管的第一敏感区
为什么收入确认总是被追问?
因为收入是利润表的起点,是所有财务数据的源头。收入确认错了,后面的利润、增长率、估值全错。更重要的是,收入确认是财务舞弊的高发区,监管对此高度警惕。
2024年真实案例:马可波罗,IPO暂缓审议
2024年5月16日,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IPO注册制新规后首单被暂缓审议的案例。虽然不是被否,但暂缓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监管关注的问题:
- 2021-2023年扣非净利润从14.60亿元降至13.60亿元、12.40亿元,连续三年下滑
- 2024年1-3月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产品平均售价分别下降16.01%、15.36%、6.13%
- 客户中有出险房企,应收账款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上市委的审议意见:”请发行人结合主要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市场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并披露经营业绩是否稳定。”
简单来说:监管担心你的收入不可持续,以前确认的收入可能收不回来。
另一个2024年案例:乔路铭,关联交易未披露被警示
2025年6月(虽然时间跨到2025年,但问题发生在报告期内),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47亿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实控人、董秘、财务总监一同被罚。
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关联交易不是被监管在审核中发现的,是公司自己后来补充披露的。这说明什么?说明公司在申报时就知道有问题,但抱着侥幸心理没披露,后来压力太大才承认。
结果是:IPO进程受阻,监管信任度大幅下降。
监管追问的典型路径:
第一轮:政策合规性
- “请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 “请说明新收入准则下,公司识别履约义务的依据?”
第二轮:业务模式匹配性
- “请结合具体业务流程,说明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
- “请说明经销商模式、直销模式、电商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差异?”
第三轮:同行业对比
- “请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如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第四轮及以后:实质性核查
- “请结合具体合同条款,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 “请说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
- “请说明期末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
到这一轮,监管已经不只是问政策了,是在查案。他们会要求你提供具体合同、具体客户、具体回款记录,逐笔核对。
怎么提前准备?
第一,收入确认政策必须在申报前就定死,不能中途改。如果报告期内改了收入确认政策,必须追溯调整,否则会被认定为“会计差错”。
第二,准备“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书”,详细说明不同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内部控制流程。这个说明书不是给监管看的,是给项目组自己看的——确保所有人对外口径一致。
第三,提前做同行业对比。找3-5家可比公司,把他们的收入确认政策扒下来,逐条对比。如果有差异,准备好解释话术。
第四,期末收入占比要控制。如果Q4收入占比超过40%,监管会怀疑你突击确认收入。提前和客户沟通,尽量把收入往前赶。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2026年监管特别关注“业绩可持续性”。如果你的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下滑,或者客户中有高风险企业(如出险房企),监管会质疑你以前确认的收入是否能收回。这种情况下,要么等业绩企稳再报,要么准备好充分的解释。
关联交易:监管的永恒焦点
关联交易是另一个被反复追问的高频区。
逻辑很简单:关联交易是最容易操纵利润的工具。通过关联方高价采购、低价销售,可以轻易调节收入和成本。监管对此零容忍。
2024年真实案例:浙江胜华波,2024年首单被否IPO
2024年1月12日,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2024年A股首单被否的IPO。被否的核心原因之一,就是关联交易问题。
监管发现,公司存在多处“前员工关联”:
- 供应商骞顺贸易的实际控制人方毅,是公司子公司上海胜华波的前员工。2020-2021年,公司向骞顺贸易采购金额超过1.8亿元。
- 劳务供应商翊林、斯凯瑞,是前员工金冬林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
- 实控人王上胜曾通过昆山爱国者间接控制多家企业,这些企业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这些关联关系的共同点是:都是“前员工”或“间接控制”,不是工商登记上的关联方,但实质上存在关联关系。监管质疑:这些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更麻烦的是,公司实控人三兄弟(王上胜、王上华、王少波)发行前控制公司100%股权,多名亲属担任高管。监管认为,这种股权结构下,公司治理存在“不当控制风险”。
上市委的审议意见:”请发行人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历史内控不规范情形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不当控制风险,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监管追问的典型路径:
第一轮:完整性
- “请说明报告期内全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请说明是否存在遗漏披露的关联方?”
这一轮的关键是“完整性”。很多项目被否,不是因为关联交易金额大,是因为漏披露了关联方。一旦被发现“隐瞒关联方”,监管会怀疑你“故意隐瞒其他问题”。
怎么确保完整性?
除了查工商登记、查银行流水,还要查“实质重于形式”的关联方。比如:
- 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关键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注销前12个月内的交易也要披露)
- 潜在关联方(比如共用办公场所、共用财务人员的企业)
- 前员工控制的企业(胜华波案例)
第二轮:定价公允性
- “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 “请说明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存在差异?”
这一轮监管要的是证据。你说定价公允,证据呢?
标准做法是:做价格对比表。把关联交易的价格和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列出来,算差异率。如果差异率超过5%,必须解释原因。
如果关联交易涉及的是定制化产品(没有非关联交易可比),那就做成本加成分析:成本+合理毛利=公允价格。毛利怎么算?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
第三轮:决策程序
- “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 “请说明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是否发表意见?”
这一轮是合规性检查。监管想知道:关联交易是不是“一言堂”,有没有经过适当的审批程序。
如果报告期内有关联交易没有履行决策程序,必须补程序。补不了的,要在招股书的风险因素里披露,并承诺未来规范。
第四轮及以后:实质重于形式
- “请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 “请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请说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到这一轮,监管已经不只是在问交易本身了,是在问“你和关联方到底是什么关系”“没有关联方你能不能活”。
如果公司收入的一半来自关联方,监管会认定“独立性存在重大缺陷”。这种情况,要么整改(把关联方的业务转给非关联方),要么撤材料。
怎么提前准备?
第一,申报前做“关联交易清理”。能砍的砍,能转的转。理想状态是: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逐年下降,申报前一年占比低于10%。
第二,准备“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报告”。找第三方机构(比如评估师)出报告,证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这个报告不是必须的,但有了会加分。
第三,完善决策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独立董事的意见,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报告期内有程序瑕疵,要如实披露,并说明整改情况。
第四,也是2026年特别要注意的:前员工关联。如果你的供应商、客户是前员工控制的,即使工商登记上没有关联关系,也要主动披露。胜华波的教训就在眼前。
核心技术来源:科创板的命门
如果是科创板或创业板项目,核心技术来源是必问项,而且往往问得很深。
逻辑是:科创板看的是“硬科技”,如果你的核心技术不是自己的,或者权属有争议,那就不符合科创板定位。
2023年真实案例:浙江太美医疗,科创板IPO被否
2023年3月,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被否。被否原因只有一句话:”未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太美医疗做的是医药行业的SaaS服务,简单说就是给药企提供数字化管理工具。公司说自己有核心技术,比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但监管认为:这些技术都是通用技术,不是医药行业的专有技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对医药行业的理解和服务能力,而不是技术本身。
这个案例说明:科创板对“核心技术”的认定,不仅看技术本身,还要看技术是不是公司的主要竞争力,是不是支撑了公司的主要收入。
监管追问的典型路径:
第一轮:权属清晰性
- “请说明核心技术的来源,是否为自主研发?”
- “请说明是否存在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授权等情形?”
第二轮:人员独立性
- “请说明核心技术人员是否曾在竞争对手任职?”
- “请说明是否存在竞业禁止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
第三轮:技术先进性
- “请说明核心技术与同行业相比的先进性?”
- “请说明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第四轮及以后:持续研发能力
- “请说明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稳定?”
- “请说明未来研发方向及研发投入计划?”
- “请说明技术迭代对现有产品的影响?”
怎么提前准备?
第一,申报前做“技术尽职调查”。找专利律师查一遍所有专利的权属、有效期、侵权风险。如果有瑕疵,提前整改。
第二,核心技术人员要“绑定”。签长期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股权激励协议。申报前两年内不能有大变动。
第三,准备“技术路线图”。未来3-5年的研发计划、技术迭代路径、新产品规划。让监管看到你有持续创新能力。
第四,如果是授权引进的技术,要提前准备“独立性论证”:说明你在引进后做了哪些实质性改进,为什么不再依赖合作方。
第五,也是2024年特别要注意的:科创属性。科创板对“硬科技”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你的技术只是应用层面的创新(如太美医疗的SaaS服务),而不是底层技术的突破,可能会被质疑科创属性不足。
为什么总是这三个地方?
交易所追问三次以上的问题,90%集中在收入确认、关联交易、核心技术来源。这不是偶然,是监管的底层逻辑决定的。
收入确认关系到财务真实性,是监管的第一道红线。
关联交易关系到利润操纵,是监管的重点监控区。
核心技术来源(科创板)关系到板块定位,是科创板的命门。
这三个地方,有一个出问题,项目就可能被否或终止。所以监管会反复问、深入问、从不同角度问,直到确认没问题,或者确认有问题。
2026年的新趋势:
2026年监管特别关注“业绩可持续性”和“前员工关联”。
业绩可持续性:如果你的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下滑,或者客户中有高风险企业,监管会质疑你以前确认的收入是否能收回。
前员工关联:即使工商登记上没有关联关系,如果你的供应商、客户是前员工控制的,也要主动披露。胜华波的教训就在眼前。
应对策略:
第一,申报前自查。把这三个地方当成“雷区”,逐条排查。有问题提前整改,没问题提前准备证据。
第二,材料要自洽。招股书、反馈回复、中介报告,对同一事项的表述必须一致。不能招股书说“自主研发”,反馈回复说“合作开发”。
第三,证据要充分。你说收入确认合规,要有合同、有单据、有内部控制流程。你说关联交易公允,要有价格对比、有成本分析。你说技术先进,要有鉴定报告、有客户证明。
第四,态度要诚恳。被追问不可怕,可怕的是敷衍、狡辩、答非所问。监管问什么,答什么,不知道的就说“核实后回复”,不要硬编。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2026年的监管环境下,有问题就别硬上。如果收入确认政策有瑕疵、关联交易清理不彻底、核心技术来源有争议,先整改,整改好了再报。否则就是浪费时间和资源。
写在最后
交易所追问三次以上的问题,90%出在收入确认、关联交易、核心技术来源。
这不是监管的刁难,是监管的尽责。他们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找出项目最大的风险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025年的监管环境继续演变。被否的案例几乎没有了(全年0家被否),但终止的案例依然不少(105家)。审核重点从“募资额度与募投项目”转向“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公允性、研发体系真实性”。
从沁恒微的毛利率下滑,到亚电科技的单一客户依赖,再到睿健医疗的关联交易公允性,监管的关注点越来越穿透——不只是看你的财务数据是否合规,更要看你的商业模式是否可持续、你的技术是否真实、你的客户是否稳定。
作为投行从业者,我们要适应这个新常态。在项目启动时就把这三个地方当成重点,在申报前就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馈阶段就给出让监管信服的证据。
这样,才能少被追问几轮,才能早点拿到批文,才能让项目顺利过会。
毕竟,时间就是成本,追问就是风险。能一轮解决的问题,不要拖到五轮。能申报前解决的问题,不要留到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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