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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新规,共9项配套业务规则同步亮相!
一、审核规则升级,三大类别全面优化
- 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6项规则,以及科创板/创业板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
- 发行承销类规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
- 持续监管类规则: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二、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再明确
科创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对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作出完善,强化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指标。
创业板:进一步明确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优化企业成长性量化指标。
三、分红新规,监管升级
新规明确: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对保荐人及发行人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四、中介机构责任压实,自律监管加强
新规强调: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加大纪律处分力度,将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
五、分红不达标实施ST措施
新规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
六、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
新规明确:精准出清,稳妥推进退市,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
七、削减“壳”资源价值
新规要求:加强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严防违规“保壳”“炒壳”。
八、过渡期安排明确
沪深交易所:明确相关规则过渡期安排,确保新规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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