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沪深交易所发布重大规则更新****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行业变革即将开启!
三大类别规则,全面升级审核体系
这些规则涵盖了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三大类别,具体包括:
- 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涉及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等。
- 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
- 持续监管类规则: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征求意见阶段,多方声音助力规则完善
在征求意见阶段,沪深交易所广泛收集了各类市场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其中采纳的主要涉及加强发行上市审核自律监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置分红指标等方面。
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再升级
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对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作出完善,更加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优化企业成长性的量化指标。
“突击‘清仓式’分红”标准明确
新“国九条”明确指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沪深交易所对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作了修订,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
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明确板块定位把握要求、压实发行人及“关键少数”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拓展现场督导适用范围、完善终止审核情形、强化自律监管手段等方面。
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ST措施
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目的在于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
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
沪深交易所表示,当前各方面在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上已经形成共识,具体到退市指标设计上则有不同的考量。
新“国九条”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削减“壳”资源价值
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
明确过渡期安排
为了确保新制定修订规则平稳实施,沪深交易所明确相关规则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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